穆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周慧峰等同志请求辞去
穆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11月1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本人申请,穆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慧峰、王晓杰两位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穆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穆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主办单位:穆棱市人大常委会 承办单位:穆棱市网宣办推荐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黑ICP备:0500 1014Copyright @ 2014-2016 www.hypcew.com Mulin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