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在穆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穆棱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交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努力克服收入严峻形势和支出巨大压力,着力抓好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606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1%,同比(下同)下降1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22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9.7%,下降3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85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8%,增长0.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7898万元,下降10.8%;非税收入完成26330万元,下降49.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9.0%,比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增值税完成6371万元,下降11.7%;营业税完成4172万元,增长17.5%;企业所得税完成2398万元,下降24.2%;个人所得税完成651万元,下降67.1%;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955万元,下降1.7%;耕地占用税完成10574万元,下降29.5%;契税完成2204万元,增长46.8%;教育费附加完成3082万元,下降1.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7380万元,下降60.6%;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5113万元,增长11.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8281万元,下降27.1%;公共安全支出完成7664万元,下降1.2%;教育支出完成34253万元,下降2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9222万元,增长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0087万元,下降2.7%;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7260万元,增长45.4%;农林水支出完成67745万元,增长4.6%;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3165万元,增长0.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2940万元,增长21.3%;其他支出完成27884万元,下降10.6%。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专项转移支付、结算补助、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额4004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额为384617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5850万元。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166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完成47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1.4%,下降14.2%。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149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完成62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1%,下降67.8%。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663万元。
(三)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69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8.5%,增长11.6%。本年收入加补助及上年结余后,总收入8054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44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增长7.9%。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26071万元。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对收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协调作用,多次召开财税部门联系会议,分析收入形势,互通涉税信息,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将财政预期收入任务纳入绩效考核,调动乡镇和部门征收的积极性,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动态监控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税收情况,摸清全市企业家底,加强日常管理,避免新欠税发生。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不遗余力向上争取。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努力争取项目资金,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全年争取资金208592万元,其中:民生保障资金36364万元,农林水事业发展资金42463万元,商务流通及粮食资金1408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349万元,产业项目资金9030万元,教科文事业发展及公共安全资金9225万元,体制结算及补助资金74080万元。抓住省政府代发债券机会,积极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沟通,主动报送相关材料,争取到第二批和第三批省代发债券份额,缓解了我市财力紧张现状,有力地支持了棚改、供热、水利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加大投入保障民生。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发放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12778万元,发放大豆补贴资金4234万元。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489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103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4579万元,确保各种药费报销及时兑付。稳步推行城乡低保政策,拨付城乡低保资金91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2098万元,再就业资金2410万元。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条件,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低收入人群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363万元,全市近4万名困难群众受益。加大教育类补助支持力度,拨付5272万元,用于提高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校舍维修,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部门预算公开,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公开时限,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制定实施《穆棱市乡镇和穆棱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以近3年实际收支为基础,重新核定各乡镇和开发区收支及补助(上解)基数,进一步调动乡镇财政增收和财源建设积极性,促进地方收入增长。根据财政部及省政府相关要求,对结余结转2年以上资金进行整合,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零基预算,规范项目支出,编制3年滚动财政规划,预算编制更为科学合理。科学调度资金,严格审核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债务收支,申请缓还上级扣减的金太阳工程资金,确保奋斗水库、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资金如期拨付。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制定了2015年同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同步监督考核评比办法,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加强一次性追加资金审核。出台《穆棱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469万元,节约资金208万元,节约率为6.0%。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穆棱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暂行)办法》,完成评审项目182个,评审投资额81799万元,核减资金18551万元,综合审减率为22.7%。制定《穆棱市财政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领购、保管、监督、审核、代开等业务。审验2014年度财政票据72.2万份,销毁2010年及以前年度机打票据15.5万份和手工票据1.5万册。
回顾2015年,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财政经济形势也面临着较大困难和挑战:一是产业税收结构不够合理,支柱财源缺乏,非税收入不确定因素较多,财政收入有效增长机制尚未建立;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收入增长乏力,而支出存在保民生等刚性增长,全年预算平衡难度大。三是政府债务负担重,债务消化难,财政压力大。对此,在新年度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开拓思路、创新举措,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安排167170万元,同比增长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6155万元,增长3.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2633万元(含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告知安排4998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2.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各项税收收入40102万元,增长5.8%;非税收入26053万元,下降1.1%。其中:增值税7200万元,增长13.0%;营业税5300万元,增长27.0%;企业所得税2600万元,增长8.4%;个人所得税800万元,增长22.9%;城市维护建设税7547万元,增长8.5%;耕地占用税7200万元,下降31.9%;契税3200万元,增长45.2%;烟叶税1500万元,增长27.9;其他税收4755万元,增长39.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605万元,下降4.5%;罚没和行政性收费5450万元,增长6.6%;其他收入3998万元,增长4.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88万元,下降5.9%;公共安全支出6968万元,增长18.1%;教育支出34125万元,增长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84万元,增长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79万元,增长16.2%;城乡社区支出34403万元,下降25.3%;农林水支出22225万元,增长33.2%;住房保障支出11576万元,增长93.4%;其他支出22885万元,下降5.0%。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55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88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9344万元,专项转移性收入49989万元,收入总额为194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633万元,加专项上解1749万元,支出总额为194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700万元,增长19.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5230万元,增长29.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70万元,增长18.9%;彩票公益金收入210万元,下降19.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万元,增长25.0%。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8万元。收入总计59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928万元,增长61.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490万元,增长5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万元,同期没有;其他支出210万元,增长32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71474万元,增长62.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7971万元,增长73.7%。本年收支预算结余3503万元。
四、2016年重点工作
(一)狠抓财税征收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大力推动项目建设,集聚产业,做大经济总量,提高财政收入贡献率。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园区设施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打牢转型发展基础,增强财政增收内生动力。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实行重点税源动态监控,规范零散税源征管,强化社会综合治税措施,严防跑冒滴漏。认真落实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利用财政票据系统升级改造的契机,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
(二)加大争取资金力度。一是深入分析国家和省政策资金导向,抢抓“一带一路”和“龙江丝路带”建设战略机遇,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政策、资金支持。二是密切关注省财政厅下一轮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调整信息,准确把握,做好标准财政收入和支出测算工作,争取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额度最大化。三是密切关注省政府发债动态,加强沟通协调,适度争取置换债券额度和新增债券规模,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四是寻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投资和运营,缓解我市资金压力。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公开,细化政府预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预算公开长效机制,加大对预算公开的监督和检查。二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行零基预算,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把财政资金合理高效地用在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上。三是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管理,新建政府采购网络平台,规范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同类项目打包集中采购,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并且节约资金直接划归财政预算。
(四)坚持民生优先,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按照守底线、保重点的要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简办事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继续加大对医疗、养老、教育、就业、低保、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和谐、健康发展。三是支持“一区三城”和奋斗水库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供水供热、污水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
(五)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同步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同步监督考核评比办法,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开展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等情况检查。二是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大违纪违规问题纠正问责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核、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监管体系,建立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强化政府出资项目监管,加速项目建设,保障资金安全。四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将债务收支计划编制、执行和决算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举债行为,严控新增债务。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坚定信心、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为穆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