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宝贵等同志请求辞去
(2016年12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本人申请,穆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宝贵、黄树林、王序平、于长江、张永志、梁栋、张湛共7位同志因职务变动原因,提出辞去穆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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