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东军等同志请求辞去
穆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12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穆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东军、冯慧杰、鄂艳娟、王树军共4位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穆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主办单位:穆棱市人大常委会 承办单位:穆棱市网宣办推荐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黑ICP备:0500 1014Copyright @ 2014-2016 www.hypcew.com Muling All Rights Reserved